當然算哦,作為證據
提問: 同性戀算不算第三者 問題補充: 我和我的老公結婚2年了,有了一個可愛的兒子,今天我無意間在老公的博客上看到了寫了他和他的男朋友的日記,而且兩個人還見了面,聯系還通過,如果要和老公離婚,他的這種行為算不算是有了第三者,而且博客,短信和打電話可以作為證據嗎? 医师解答: 當然算哦,這些可以作為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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